今世缘公司被侵权 庭审开进南农大

2019-04-24 15:34:52    来源:扬子晚报    

今世缘公司系“国缘”注册商标专用权人,该商标于2010年10月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。

今世缘公司主张某信息咨询公司等共4家公司生产、销售被诉侵权白酒的行为侵害了其享有的“国缘”注册商标专用权,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判令四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、销毁库存、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3万元,被告某酒类平台公司、某酒业公司、某酒厂刊登声明、消除影响。

2019年1月14日,一审法院作出判决,判决某酒厂停止生产、某酒业公司停止销售侵害涉案“国缘”商标产品的行为,分别赔偿今世缘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8万元、2万元,并销毁库存;某信息咨询公司、某酒类平台公司停止销售侵害涉案“国缘”商标产品的行为,并销毁库存;驳回今世缘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。

原告今世缘公司不服一审判决,上诉至南京中院。4月23日下午3点,庭审正式开始。

据了解,今世缘公司上诉理由有三点。第一,一审判决确定的赔偿金额过低。一审法院未采信原告提交的天猫、京东等网络平台销售原告涉案“国缘”白酒产品的页面截图证据,从而导致未认定原告涉案商标被广泛使用的事实,造成判决金额过低。第二,四被告属共同侵权,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某酒厂虽为被诉侵权产品的生产商,另三家公司系销售商,处于不同流通环节,但侵权结果同一,应属共同侵权。第三,其中两家公司分别为江苏企业和专业酒类销售平台,对涉案“国缘”商标应属于明知,主观上具有侵权故意,合法来源抗辩不应成立,且其中一家公司在收到原告告知函后仍继续侵权,客观上造成了侵权结果的扩大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。

二审判赔共计51万元

庭审在审判长周晔的组织下有序进行,法庭调查、法庭质证、法庭辩论等环节依次展开。法庭当庭宣判,撤销一审判决;某酒厂、某酒业公司立即停止生产、销售侵害“国缘”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;某信息咨询公司、某酒类平台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害“国缘”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;某酒厂、某酒业公司赔偿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1万元,某信息咨询公司、某酒类平台公司对其中的2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。

本次庭审吸引了南京农业大学200多名师生到场旁听,座无虚席。此外,庭审现场还通过南京中院官方微博、扬子晚报官方微博等进行了同步直播,截至昨天18时,共有1273万网友在线观看。

[责任编辑:L075]

中央机构|人大机构|国家主席|国务院|最高人民法院|最高人民检察院|政协机构|民主党派|群众团体|驻外机构|友情链接

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|网络110报警服务|12321垃圾信息举报中心|中国新闻网站联盟

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备12018864号-15

关于我们|人员查询| 法律顾问: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|本站地图|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1917256|刊登广告|对外服务:访谈直播广告展会无线

可信网站

诚信网站